湖南科技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2017-01-31
湖南科技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湖南科技大学座落在人杰地灵、风景秀丽的湘江之滨,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学校起源于北宋庆历年间兴办的湘潭县学,始建于解放前夕成立的湘北建设学院,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湘潭工学院和湘潭师范学院两所全日制本科院校合并组建而成。60年来,学校浸润着“敢为人先、经世致用”的湖湘文化,秉承了“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韶山精神,始终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形成了“唯实惟新、至诚致志”的优良校风,培养了数以万计的肯干、实干、能干的复合型应用性人才。学校实行中央与湖南省共建、以湖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学校设有19个学院,75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10大学科门类,有省级重点学科7个,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2个,国家特色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17个。有4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并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和教育硕士、工程硕士、高校教师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面向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在校生3.2万余人。
学校占地面积3107亩,建筑面积89.6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12亿多元,文献总量为375.33万册。拥有产业经济学等6个省级社科研究基地,机械设备健康维护、煤矿安全开采技术等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有教学实验室(中心)79个,其中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湖南省基础课示范实验室5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基础实验室13个,中央与地方共建特色优势学科专业实验室11个;安全培训中心为国家级培训中心,工程检测中心具有国家建筑工程一级实验室资质、桩基工程检测资质和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有田径场4个,体育馆3个;有较先进的校园网络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和远程教学系统;有固定的校外实习基地92个,其中湖南省优秀实习基地15个。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2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500余人,教授近300人,博士350余人。有全国第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3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专家3人,湖南省教学名师、优秀教师7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35人,湖南省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8人,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16人。
近年来,学校主持教研教改课题360多项,其中国家级课题16项,省部级课题123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其中一等奖一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28项,省级优秀课程、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共25门;在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竞赛等赛事中多次获得优异成绩,连年获评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应届毕业生就业率和考研录取率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2007年被教育部确定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2008年进入国家新增博士授权单位建设规划。
近年来,学校主持科研项目1800余项,其中,“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防基础研究项目、国家“948”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计划项目160余项;获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8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出版专著(教材)140多部。学报自科版和社科版均入选2008年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毛泽东研究”专栏被评为全国社科学报优秀栏目。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了产学研合作与交流,努力为建设“两型社会”、创新型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学校加强对外交流,与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新加坡等国的20余所高校开展了合作办学和科学研究。
“西南云气来衡岳,日夜江声下洞庭。”沐浴湘风楚雨,承载湖湘灵韵的科大人将进一步弘扬和创新矿业与教师教育办学特色,以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建设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进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成人教育依托学校的办学资源,稳步发展本、专科高等学历教育。现有省、内外函授站点40多个,在校函授学生近万人。良好的教育质量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
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中国公民。报考专科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报考专升本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其他要求详见国家教育部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2012年的成人招生文件。
报名手续和时间:
●采取网上信息录入,现场身份确认的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地点:一般在每年的8月底网上报名,8月底至9月初现场报名、确认。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交验相应的原始证明材料,并交复印件存档。
考试科目和时间:
- 考试科目:
高升本:语文、数学(文史)/(理工)、英语、综合(文科)/(理科)
专升本: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大学语文/医学综合/民法/艺术概论/教育学等
●考试时间:每年10月份第三个周末。
毕业生待遇:
根据国务院发(1980)第228号文件和中共中央(1981)第8号文件规定,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发给由教育部统一进行电子注册的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国家本、专科毕业生同等待遇。本科学生可申请参加学士学位考试,成绩合格者,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