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资讯 >培训课程 文凭证书 校园风采 报名申请 在线题库 联系我们
培训课程
>职业培训
物流管理师
2017-01-31


 

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简章
一、项目简介:
 

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由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委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国家最高的物流行业组织)编制,经国家标准委员会批准,已由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于2003年颁布实施。当前我国的物流业具有迅猛发展的势头,实用型物流人才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加快物流人才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规范物流人才教育培训市场是保证我国物流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因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同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根据职业资格认证由行业主管协会负责的国际惯例,于2003年底成功地在全国(包括港澳地区)统一推出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认证坚持 "考培分离"和"六统一" 原则,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认证。学员经认证培训合格后,颁发盖有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钢印的培训合格证书;经认证考试合格后,颁发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统一编号,全国通用,可通过网上进行查询。

二、职业等级:

1. 高级物流师(相当于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2. 物 流 师(相当于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3. 助理物流师(相当于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三、考试及培训:

认证考试全国统一进行,每年5月份的第三个星期日和11月份的第一个星期日各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为3.5小时。高级物流师认证除笔试外,还包括能力测评环节。我中心是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首批授权的物流师认证培训中心之一(第005号),也是全国首批获得授权的20家高级物流师培训中心之一(第001号)。常年举办物流师培训班,具体开班计划请上本中心网站查看。初级班培训时间为七天,中级班培训时间为八天,有集中脱产班、周末班、假期班等学习形式可供学员选择,循环开班。我中心师资全部具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认证的培训资质,长期从事高校物流教学和研究工作,部分授课教师参与指定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和物流师试题库建设工作。本中心以"高标准、高起点、诚信、规范"为宗旨,培训条件好、培训质量高、通过率遥遥领先,深受学员好评,打造了优质品牌,确立了在京城物流师培训市场中的龙头地位。

四、报考条件:

1. 高级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即可)

(1) 具有物流或相关专业博士或以上学位,可免理论考试,而直接参加能力测评;

(2) 具有非物流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两年以上,可直接参加理论考试;

(3) 物流工程硕士,可免理论考试,而直接参加能力测评;

(4) 具有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一年以上,或非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年以上可直接参加理论考试;

(5) 非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一年以上,需参加培训后方可参加考试;

(6)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5年以上,可参加考试;

(7) 非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五年以上,培训后可参加考试;

(8) 获得物流师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三年以上,培训后可参加考试;

(9) 获得物流师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五年以上,可参加考试。

2. 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即可)

(1)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接受本等级正规培训;

(2) 非物流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接受本等级正规培训;

(3) 非物流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连续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接受本等级正规培训;

(4) 非物流或相关专业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接受本等级正规培训;

(5) 非物流或相关专业本科大四在校生或在读研究生、接受本等级正规培训;

(6) 获得助理物流师资格后,连续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接受本等级正规培训;

(7) 获得助理物流师资格后,连续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 助理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即可)

(1) 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接受本等级培训;

(2) 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接受本等级培训;

(3) 大学本科三年级在校生或高职、高专在校生,接受本等级培训。
 

*特别说明*
 

(1) "本专业"指的是申报人员所持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所注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以"物流"命名,如"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等。"相关专业"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所学专业为"电子商务"、"交通运输"、"交通管理工程"、"国际贸易"和其它专业(物流方向);2、所学课程中必须有"物流"课程,并成绩合格(需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

(2)"相关工作"是指申报者本人对企业的储存、运输、配送、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信息管理等岗位的作业过程予以直接管理或对其作业流程予以设计规划的岗位。该工作经验和年限由申报者所在单位给予证明或由所在单位在本人培训登记表和考试报名表上予以签章确认。


Copyright © 2009-2016 01dede.COM 深圳思大教育 版权所有 粤ICP备36659856号
友情链接: 网站管理 会计(中级 龙岗区教育 湖南考生个 奥鹏平台 湖南招生考 湖南招生考 鑫玉龙装饰